卷首语
1958年秋,电子加密设备研发进入人力集结的关键阶段——19名技术人员分散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生产工厂等不同单位,各自承担着科研攻关、生产任务,跨单位协调成为人员抽调的核心挑战。中科院计算所的算法专家、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的电子工程师,既是研发急需的技术力量,也是原单位的骨干资源。这场围绕“人员抽调、需求平衡、高效集结”的跨单位协作,不仅突破了体制壁垒,完成了19人团队的组建,更开创了“科研-生产”单位协同支撑关键技术研发的模式,为后续我国重大科技项目的跨单位协作提供了早期实践经验。
一、协调工作的启动背景与核心对象
随着研发团队组建规划确定,人员抽调面临“跨单位资源调度”的核心难题:19名人员中,2人需从中科院计算所抽调(算法方向)、7人来自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(北京电子管厂4人、上海无线电二厂3人),其余10人来自高校与军队研究院,不同单位的管理体系、任务优先级差异,增加了协调复杂度。
张工作为协调总负责人,成立“跨单位协调小组”,成员包括人力部门专员(2人)、原测试团队骨干(3人),明确协调目标:1958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19人抽调集结,且不影响原单位核心任务,实现“研发需求”与“单位利益”的平衡。
协调小组首先完成“单位需求调研”:走访中科院计算所,了解其在研密码学项目进度,确认抽调人员对项目的影响;调研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,掌握北京电子管厂的电路设计任务、上海无线电二厂的元器件生产计划,为后续沟通提供依据。
基于调研结果,协调小组制定“分单位协调方案”:针对中科院计算所,聚焦“科研任务衔接”,承诺抽调人员的科研项目由团队协助对接;针对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,聚焦“生产任务补位”,协调其他工厂支援,确保生产不受影响。
协调启动前,小组还整理了“研发任务紧迫性说明”,详细阐述19项核心指标的战略意义、研发进度对通信安全的影响,作为与各单位沟通的重要依据,争取理解与支持。
二、与中科院计算所的协调过程
中科院计算所是算法人才的核心来源,需抽调2名资深密码学专家(负责密钥体系与抗破解优化),协调小组首先与计算所科研处对接,由张工带队,于1958年9月5日召开首次协调会,介绍研发需求与人员要求。
会议中,计算所提出顾虑:抽调的2名专家(李工、周工)正主导“军用密码算法优化”项目,若中途抽调,可能导致项目延期。协调小组当场承诺:安排研发团队1名算法专员(郑工)加入计算所项目组,协助完成剩余工作,确保项目按原计划推进。
针对人员抽调期限,双方达成共识:李工(密钥体系方向)于9月25日提前到岗,参与研发方案设计;周工(抗破解优化方向)待计算所项目阶段性成果交付后(10月15日)到岗,期间通过书面形式提供技术支持,兼顾双方需求。
协调小组还与计算所签订“人员借调协议”,明确借调期限(2年)、薪酬福利(由研发项目承担,不影响原单位待遇)、技术成果归属(研发期间成果归双方共有,可用于计算所后续科研),消除计算所的利益顾虑。
9月25日,李工如期到岗;10月16日,周工完成计算所项目交接后顺利集结,中科院计算所的协调任务完成,2名算法专家的到岗,为密钥体系设计与抗破解优化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撑。
三、历史补充与证据:中科院计算所协调函
1958年9月的《关于抽调李xx、周xx同志参与电子加密设备研发的协调函》(档案号:xZ-1958-057),现存于中科院计算所档案库,由协调小组与计算所科研处共同签署,包含协调过程、承诺条款、人员交接安排,共6页,是协调的核心凭证。
函件中“人员信息”部分明确:“李xx,男,计算所密码学研究室副主任,10年密码算法研发经验,主导过3项军用密码项目,抽调后负责研发团队密钥体系组工作;周xx,男,计算所抗破解技术组组长,8年相关经验,擅长暴力破解防御算法,抽调后负责抗破解优化组工作”,人员资质与研发需求高度匹配。
函件中“任务衔接承诺”记录:“研发团队指派郑xx同志(算法测试专员)于9月10日前加入计算所‘军用密码算法优化’项目组,协助周xx同志完成剩余算法验证工作,确保项目于10月15日前交付阶段性成果,不影响计算所科研进度”,承诺具体可落地。
函件附件的“技术成果归属协议”显示:“李xx、周xx同志在研发期间参与设计的加密算法,其知识产权归研发项目牵头单位与中科院计算所共有,双方均可在非商业领域使用,商业应用需另行协商”,明确利益分配,避免后续纠纷。
函件末尾的“交接确认”栏,有计算所科研处处长、协调小组组长(张工)的签名,日期为9月8日,标志着与中科院计算所的协调正式达成,为人员抽调提供了官方依据。
四、与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的协调
电子工业部下属的北京电子管厂(需抽调4名电路设计工程师)、上海无线电二厂(需抽调3名元器件适配工程师),是电子工程板块人员的主要来源,协调小组分两路展开工作,王工负责北京地区,赵工负责上海地区。
北京电子管厂的协调焦点是“生产任务与人员抽调的冲突”:该厂当时承担着军用电子管的紧急生产任务,4名工程师(含王工团队需抽调的硬件电路组组长)均为生产技术骨干。协调小组与电子工业部沟通,协调天津无线电厂支援10名技术员,补充北京电子管厂的生产力量,缓解人员压力。
针对上海无线电二厂,协调的核心是“技术衔接”:3名元器件适配工程师(含孙工)熟悉国产晶体管与进口芯片的特性,是前期元器件测试数据的主要解读人员。协调小组承诺,抽调人员可携带工厂的元器件测试设备(如晶体管参数测试仪)至研发团队,既满足研发需求,也不影响工厂后续测试工作。
双方还确定了“弹性到岗”方案:北京电子管厂的4名工程师分两批到岗,2名(硬件电路组)9月30日到岗,2名(电源管理组)10月10日到岗;上海无线电二厂的3名工程师10月5日统一到岗,确保工厂生产与研发人员集结有序推进。
10月10日,北京电子管厂最后2名工程师到岗;10月5日,上海无线电二厂3名工程师如期集结,电子工业部下属工厂的7名电子工程师全部到位,为硬件电路设计、元器件适配提供了关键人力支撑。
五、历史补充与证据:电子工业部协调纪要
1958年9月的《电子工业部关于支援电子加密设备研发人员的协调纪要》(档案号:GY-1958-063),现存于电子工业部档案库,由电子工业部生产司主持,北京电子管厂、上海无线电二厂、研发协调小组参会,记录了协调过程与解决方案,共8页。
纪要中“北京电子管厂人员抽调”部分显示:“同意抽调该厂4名工程师,分别为硬件电路设计(2人)、电源管理(2人),为保障军用电子管生产,由天津无线电厂于9月20日前派遣10名技术员支援,承担基础生产测试工作,北京电子管厂需优先保障研发人员的技术交接”,解决生产与抽调的矛盾。
纪要中“上海无线电二厂设备携带”记录:“同意该厂3名元器件适配工程师携带晶体管参数测试仪(型号:cS-1958)、芯片适配测试台至研发团队,设备借用期限2年,研发团队负责设备的维护与保养,借用结束后完好归还,损耗需按价赔偿”,明确设备使用规则。
纪要中“薪酬与待遇”部分明确:“抽调工程师的薪酬由研发项目承担,标准按电子工业部直属单位中级技术人员薪资的120%执行,额外发放研发补贴(每月30元),原工厂的工龄、职称评定不受影响”,保障人员待遇,提高抽调积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