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承煦站在籍田边,望着远处的村落炊烟,又看了看身边的官员们——他们脸上没了往日的官气,多了几分烟火气,眼里满是对百姓的牵挂。他忽然明白,真正的盛世,不是朝堂上的歌功颂德,而是百姓田里有粮、身上有衣、心里安稳;不是官员们的谨小慎微,而是君臣同心,都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。
杨明汐和陆锦棠并肩站在一旁,看着眼前的景象,相视一笑。从春日里的籍田春耕,到秋日里的共庆丰收,再到如今的新政落地,他们走过的每一步,都沾着泥土,连着民心。这南陵的盛世繁华,不是凭空来的,是君臣百姓一起,用锄头、用汗水、用心血,一点点种出来的。
晚风拂过,带着冬日的寒意,却吹不散众人心里的暖意。远处的村落里,传来孩童的笑声和百姓的谈笑声,与籍田暖棚里的秧苗气息、粮仓里的稻谷香气混在一起,成了南陵国最动人的烟火气——这烟火气,便是盛世最好的模样。
这日,杨明汐从外地考察回来,刚到家门口,就看到陆锦棠站在门口等她。他穿着一身常服,手里拿着一个木盒,见她来,连忙走上前:“你回来了,路上累不累?”
“还好。”杨明汐笑着点头,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
“我有东西要给你。”陆锦棠打开木盒,里面是一支精致的银簪,簪头刻着稻穗的纹样,栩栩如生。
“这是……”杨明汐惊讶地看着银簪。
“我特意让工匠做的。”陆锦棠拿起银簪,轻轻插在她的发间,“你喜欢农桑,这支簪子,就当是我给你的礼物。”
杨明汐摸了摸发间的银簪,心里暖暖的,抬头看向陆锦棠:“谢谢你,我很喜欢。”
陆锦棠看着她的眼睛,语气认真:“阿汐,现在,朝堂稳定了,百姓安康了,我想告诉你——我们是不是可以浪迹天涯了?”
杨明汐的心跳瞬间加速,眼眶微微泛红。
后面这些年,孩子大了,也有了自已的事情,她早已对浪迹天涯心生爱慕,只是一直不敢表露。如今听到陆锦棠的诉说告白,她再也忍不住,激动的点了点头:“一切随你定,只是……”
陆锦棠低头吻住杨明汐,含糊道,“我都懂……”
第二天,陆锦棠在早朝结束后,找到了萧承煦,“陛下,下官老了,想辞官!”
御书房的烛火晃着暖光,陆锦棠捧着叠得齐整的辞呈,肩膀在风里微颤:“陛下,臣今年四十有三,本来应该是辅佐你最好的时间,可是眼看祖父身体一日不如一日,父亲已经很久下不了床,再加上阿汐天天在外,我们夫妻聚少离多,臣想尽尽子女的义务,好好陪陪老人,再占着监察院的位置,是误国,也是误陛下。”
萧承煦手指捏着御案边缘,指节泛白。他登基时才十七,是陆锦棠手把手教他批奏折、定国策,夜里怕他冻着,还会揣着暖炉来偏殿陪他读书——眼前人是臣,是舅父,更是半个父亲。
“幺舅舅。”他声音发紧,伸手攥住陆锦棠的衣袖,像当年怕他走似的,“再留一年,就一年。等朕把西北的事理顺了,等……”
“陛下早能独当一面了。”陆锦棠轻轻挣开,把辞呈放在御案上,躬身时脊背弯得厉害,“臣想回江南,看看老宅的梅树,守着夫人的牌位还有祖父和父亲,他们也可能想在那边,安安稳稳地走。还有你幺舅母,为了我,为了天下付出太多,我也想带她回新云府看看,陛下有满朝贤臣,有护国安邦的兵将,不会差臣这一个的。”
萧承煦盯着那封辞呈,眼眶发热,却不敢掉泪——他是皇上,不能在臣面前露怯。半晌,他才拿起御笔,朱砂在纸上顿了顿,终究还是落下“准”字。
“朕准了。”他声音低哑,从抽屉里取出枚和田玉扳指,亲手套在陆锦棠的指头上,“这是先帝赐给朕的,幺舅舅带着,往后在江南,若有人敢欺你,就拿这扳指,说是朕的幺舅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