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尔巴兰的晨钟一轮接一轮地叩响,悠长的钟声在大街小巷间迴荡。
时隔多日,被困於迷宫的城市,终於迎来了久违的清晨。
只是,想也知道,城內自然是一片混乱不堪。
重新恢復人身的兽人们並没有保留变成野兽时的记忆,每个人都只感觉自己做了场恶梦,却什么也想不起来。
有人满身泥污地蜷缩在路边的水沟里;有人从河道里狼狈爬出,全身湿透;有人发现自己竟睡在城门口的柵栏顶上;有人醒来时竟发现自己趴在陌生女兽人的背上,两人都尷尬得一句话也说不出;还有商贩掀开摊布,只见水果早已腐烂成浆,鲁比半数不翼而飞;更有甚者,一回神,发现自己正啃食著邻居的尸体,血跡未乾。
一时间,大街小巷间惊叫连连,哭嚎声此起彼伏。
好在狼群早早在城外扎营待命。当迷宫被击破的瞬间,他们便突入城中,强行维持住秩序。
在狼族的刻意引导下,所有的恐惧与愤怒,自然而然地被归咎到了神血圣殿的头上。
然而,当愤怒的人群衝到凯撒神庙前时,迎接他们的,却只有满地的蛇人尸骸。
神庙之中空无一物……
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
枯瘦的兽爪颤巍巍地踏上运河河畔。
滚烫的鲜血自口鼻溢出,沿著塌陷的肌肉淌下,在晨雾瀰漫的水面上晕开一圈圈暗红。
那是一头说不出种类的老兽。
它有著人的耳朵,牛的尾巴,马的蹄子,狼犬的利爪与狮虎的尖牙。头顶还生著一对扭曲的恶魔犄角。
它浑身毛髮枯败脱落,皱纹如枯树皮般密布,皮肉间却隱隱能看到金属焊纹隨呼吸闪烁著暗红的光。
老兽拖著沉重的步伐,从下水河道的排水口钻出,踉蹌著登上岸头,在晨光中,孤独地、无目的地朝著远方走去。
不远处,几条鮭鱼一触那血水,立刻身躯鼓胀,鱼鰭撕裂,隱约生出类似人掌的形状——但下一刻,它们的腹部轰然爆开。
鲜红的內臟顺著河流漂远,消失在晨雾尽头。
——凯撒快死了。
严格来说,这句话並不准確。因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,祂就该死了。
能苟活到如今这般漫长岁月,当真是无数偶然的叠加,是命运残酷的怜悯。
当年,只因一时兴起,祂在河边救下了一只搁浅的水龟。
谁料,这一念之差,竟衍化出了一个新的族群——一个对祂死心塌地、以祂为神的物种。
在他们虔诚的信仰之下,凯撒阴差阳错地凝聚了神格,从一介流浪的魔物,化作了世人敬畏的“兽神”。
此刻,祂能清晰地感觉到那股信仰正在一点点流逝。
对靠信仰维繫生命的神祇种而言,这就意味著消亡。
然而,老兽却无暇去在意这些,脑海中,仍迴荡著魔鬼那阴湿带笑的声音——
…
“哟,贝希摩斯。老朋友,好久不见呀。”
“来做笔交易吧,你帮孤杀个人,如何”
“没有、没有同为地狱的魔鬼,孤怎么会害你呢”
“要不这样,你替孤除了那个人,孤就送你回地狱。成交”
…
“呵”
老兽发出一声嘶哑的笑,既是自嘲,又是讥讽。
魔神终究是魔神,论起狡猾和姦诈,到底是无人能比。
凯撒並不相信祂。
那傢伙的恶名,即便在地狱也无人不知。
只是……祂別无选择。
祂被困在这片大陆太久了,久到连家乡的模样都已模糊不清。
那份归乡的执念早已渗入血脉,化作腐蚀骨头的毒。
所以,当魔神那熟悉的声音久违地传来时,祂几乎未作犹豫就一口答应了下来。
魔神自地狱而来,自当有归去的手段——凯撒,愿为此付出一切。
当然,凯撒也不可能真被对方当成擦脚布用完就丟。
那只梦魔应当从自己的记忆中得知了一切,事態已经败露,既然伏杀勇者失败,接下来就该轮到对方付出代价了。
一念至此,老兽的嘴角微微上扬,浮现出一丝森冷的快意。
但那笑意刚起,便被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