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多半是从镰州来的,”沈翊也没避着她,“镰州知州是魏家的人,等徐音尘回来,我打算参他。”
闻姝一听就明白了,“你有把握吗?这么快就对魏家动手,一旦撕破了脸,表面的平静也维持不下去了。”
现在的朝堂还算平稳,一旦战火拉开,就真到了朝臣们站队的时候了。
沈翊喝完了汤,用帕子擦了下嘴角,“放心,原本去年就该动手,等到今年,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。”
“那就好,”闻姝对沈翊有信心,吃着菜蔬,垂眸想了会,“我方才和你说米价,是想着我们要不要借机囤粮,边境不稳,乱世之中,粮食最贵,真到那时候,有钱都买不到粮食,不能让魏家占了先机。”
闻姝自然不是怕他们没饭吃,再乱的世道,也饿不着皇家,囤粮是为以后做打算。
“还挺机灵。”沈翊笑看着闻姝,眼中不仅仅有男女之爱,还有对她纯粹地欣赏,这么快就能想到囤粮,可见对时事的敏锐程度不低。
闻姝被他看得略有些难为情,说:“这些年的书也不是白看的,你忘了当初你还把考科举的书给我看嘛。”
沈翊虽没下场考科举,但学是一点没少学,还让闻姝一道学,闻姝还会写策论呢,写好交给沈翊点评,四哥俨然是她的另一个先生。
“囤粮是要囤,不过得找个借口。”沈翊思忖着。
闻姝莞尔一笑,“借口我都想好了,正好城外多了难民,又临近中元节,咱们就以中元祭祖,为皇上祈福之名,在城外施粥半月,既要施粥,那就得买米,买多少用多少外人又不晓得,便利了咱们,救助了难民,又能博得皇上欢心,一举三得。”
沈翊静静地听着她说,瞧见她眉飞色舞,极其少见的自信张扬,她向来是低调谨慎的性子,很少会露出这样的神色,可偏偏这样的神色,是沈翊想在她脸上看见的。
他早就说过,不想将闻姝困于后宅,做章氏第二,想她与自己并肩,看这万里河山。
“四哥,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?”闻姝抿了抿唇,眼神微怯,“哪里说错了吗?”
她从前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,心里还是有点没底的。
“没有,你的法子很好,就这么办吧,”沈翊赞赏地望着她,“姝儿当真是我的贤内助。”
得了夸奖,闻姝悬着的心放下,挑了下秀眉,“我说过,不会拖你后腿。”
“好,吃菜,要凉了,”沈翊给她夹了四喜丸子,说:“粮食别全在城内买,安排管家在城外庄子上囤一点,全搁在城内不安全。”
闻姝咬着丸子点头,“我懂,狡兔三窟嘛。”
得了沈翊的首肯,次日闻姝就吩咐了下去,一部分大张旗鼓的买,拿来施粥,另一部分少量多次换着人买,尽量不引起旁人的注意,哪怕瑞王知晓,也只会以为燕王在施粥博名声。
这种事情谁都能做,瑞王要是想做,他们也不拦着。
但观察了几日,发现瑞王府并没有动静,好似并不屑去施粥讨好那些难民,那更便利了闻姝,瑞王不需要这点名声,他们需要!
忙活了几日,转眼到了乞巧节,夜幕降临时,沈翊才回来,闻姝正想让人摆膳,他让她去换身轻便的衣裳,“带你出去看花灯。”
“好呀,你等我一会。”闻姝忙回屋换衣裳,换回了从前做姑娘时穿的对襟襦裙,现下做了王妃,衣裳料子什么都有规制,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瞧出来。
闻姝戴着帷帽出来,“四哥,我换好了,不先用了晚膳再去吗?”
沈翊揭下她的帷帽,说:“夜色昏暗,不戴这玩意,带你去外边吃。”
今日沈翊想单独带闻姝出去,连月露凌盛都不带。
闻姝还是头一次不戴帷帽出行,世家贵女出行,尤其是人多的地方,必带帷帽遮面,这是规矩,但好像和四哥在一块,也没那么多规矩。
乞巧节又称女儿节,颇受女子喜爱,因着“牛郎织女”的传说,常常有心仪男女在这一夜互送信物,定情终老,因而八九月,会有许多人家办喜事。
王府的马车送两人到朱雀大街,百姓多称之为南街,今年乞巧节的花灯摆在这,他们到时夜已四起,还能瞧见天边升起的上弦月,但在花灯的映衬下,月亮的光芒也稍逊一筹。
马车守在原地,沈翊牵着闻姝的手踏入了灯市,南街两侧商铺大开,门前都悬着各色花灯,圆灯、纱灯、花篮灯还有造型别致的龙凤灯,从街头摆到街尾,一整条街,犹如白昼。
行人如流水,大多是一男一女,一年中,也只有这一日众人将男女大防抛却脑后,邀约心仪之人共赏花灯。
这是闻姝头一次在乞巧节这日外出,先前被拘在侯府,着实错过太多了,她看得目不转睛。
“饿不饿?想吃点什么?”夜里暗,人又多,沈翊紧紧地牵着她的手,好似生怕被旁人拽了去。
“有点饿了,”闻姝边走边看,除了花灯,也有许多小摊贩,哪里人多哪里就有钱赚,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时机,闻姝瞧见支在大榆树底下的一个馄饨摊问,“可以吃馄饨吗?”
“你想吃什么都可以。”沈翊拉着她走过去,让摊主下两碗馄饨。
馄饨端上来时,老阿伯还送了两个乞巧果,笑呵呵说:“今日乞巧,送二位的。”
“多谢阿伯。”闻姝望着这乞巧果,和她从前做过的不一样,没什么别致的造型,就是圆溜溜的,似汤圆一般,甜腻味。
沈翊给她吹凉了馄饨,换了个碗,“是不是头一次在路边吃小食?”
“对啊,从前哪有机会。”闻姝咬了半口馄饨,肉嫩鲜香,汤汁浓郁,“好吃,有点家里没有的烟火气。”
馄饨摊客人还不少,每次阿伯一揭开锅盖,就有白雾往上涌,似烟似云,一面手脚麻利的将馄饨装碗,一面笑呵呵地招呼客人,交谈声混入这嘈杂的夜色,为热闹的今夜添彩。
沈翊说:“人多是热闹些。”
闻姝摇头,“那也得看是怎样的人,侯府人不多吗?照旧不热闹。”
“侯府里都是外人,待往后咱们有了孩子,孩子再有了孩子,府里就热闹了。”分明两人还没圆房呢,沈翊却想着几十年后的事了。
闻姝笑了笑,没接话,但心里也是盼着能瞧见这一幕,不知不觉,她已经习惯了两人是夫妻,而非兄妹。
两碗馄饨才十文钱,沈翊多给了些,权当感谢阿伯送的乞巧果。
从馄饨摊离开,两人牵着手一路逛着,闻姝瞧见河畔有人在放花灯,她晃了晃沈翊的手,“四哥,我们也去放花灯吧。”
沈翊自然依着她,来到卖河灯的摊子前。
瞧见闻姝梳着妇人发髻,摊主笑着招呼,“这位夫人想买些什么?随便看看,什么花灯都有。”
闻姝瞅了几眼,“可有荷花灯?”
老板连忙从众多花灯中拿出一个粉色的荷花灯,“有,夫人瞧瞧。”
“要两个。”闻姝接过那个花灯。
沈翊付了银子,“就拿一个。”
两人离开摊子,沈翊才说,“咱们夫妻一体,放一个就好。”
闻姝捧着已经点燃的花灯,眉眼含笑,“好。”
两人蹲到河边石阶,将荷花灯放入河中,随着水流,汇入万千花灯中,很快就不见了踪影。
沈翊的手搭在闻姝肩头,半揽着她,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花灯消失,闻姝问:“母亲是不是喜欢荷花呀?”
“嗯,她不大会做点心,做得最好的就是荷花酥。”游学时,沈翊吃遍了大江南北的荷花酥,哪怕是锡州的荷花酥,也再寻不到母亲的味道,如今能让他满足的,只有闻姝做的荷花酥。
闻姝回头望着他,眼神澄澈,“中元节那日,我做荷花酥让母亲瞧瞧我的手艺。”
沈翊深邃的眸子看了她半晌,忽而上前,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,轻蹭了蹭,“好,母亲一定高兴。”
两人近若咫尺,四目相对,呼吸交叠,在嘈杂的南街,隔绝出一片安静的天地,两颗心悄悄地跳动着,头顶的垂柳枝条随风摇曳,时不时扫在闻姝的头顶,弄得她有些痒。
沈翊拂开柳枝,扶起她,“走吧,再去别处瞧瞧。”
闻姝起身,正要离开,忽得视线顿在某处。
沈翊回头,“怎么了?”
“你看那个是不是南临侯世子?”闻姝指了指对岸的一个男子,夜里头,她生怕自己看错了。
沈翊瞥了眼,“是他。”
“可他身旁的女子不是绮云啊。”闻姝蹙起眉头,“两人还牵着手,这样亲昵。”
在这样特殊的日子,牵着除了妻子以外的女子,很难不让闻姝拧眉。
“许是他纳的妾室。”沈翊比闻姝消息更灵通一些,只是除了闻姝的事,他不怎么上心。
闻姝讶异,“他这么快就纳妾了?绮云都没和我说,大婚那日我看她精神也不太好,她说是没睡好,我也没多想。”
沈翊牵着她的手离开,边走边说,“世族里边纳妾不是很常见,昌国公世子屋里头好几个妾室通房。”
闻姝想说什么,可又无法反驳,是啊,纳妾之风在贵族里边盛行,从前还有人以婢妾多而自豪,其实大周律法对不同官员世族纳妾多少是有定数的,可谁管得着通房丫鬟,连妾都算不上,也管不了。
所以先前四哥承诺绝不纳妾,她才那样诧异,在她看来,王爷与皇上一样,都可以有很多妃妾,无人能置喙,因为皇家要开枝散叶,妃妾子嗣越多越好。
“只是忧虑绮云,她本就是胆怯的性子,怕是被欺负了也不敢说什么。”陶绮云又是高嫁,还只是庶女,底气不足。
沈翊没心思关心别人,但见不得闻姝皱眉,“你若有空可以去南临侯府瞧瞧她,我不拘着你,想去哪里都可以,只是多带几个丫鬟侍从保护自己。”
“如今七月里,不便上门,等到八月吧,借着仲秋节,我去探望她。”闻姝就这么几个好友,难免挂心。
“行,去那边瞧瞧。”沈翊今日特意带她出来是想让她开心,可不想因为这件事扰了她的兴致。
这条街一眼望不到头,定都着实大,今夜宵禁时间推迟,这个点大街上还人满为患。
“四哥,你看那个猫儿灯,好像踏雪呀。”闻姝看着琳琅满目的花灯,个个都觉得喜欢。
沈翊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,是一个形状如猫咪前爪趴地伸懒腰的花灯,做得活灵活现,是有几分像踏雪。
沈翊牵着她的手上前,向店家买下了这个花灯,给闻姝提着。
闻姝提起来晃悠,“带回去踏雪会不会喜欢?”
“就怕它会一爪子给撕碎。”沈翊笑道。
闻姝想了想踏雪的性子,还真有可能,“那就挂在树上,不让它抓到。”
“不早了,回去吧。”沈翊眼看着也逛到底了,再往回走还要一些时间。
“好啊。”闻姝提着灯,吃也吃了,玩也玩了,还买了花灯,今日足够尽兴。
沈翊牵着她过桥,从河对面那条街回去,人少些。
起初闻姝走的还不算慢,可渐渐地她就跟不上沈翊的步伐了,沈翊是习武之人,又在外游学许久,体力自不是整日待在后宅的闻姝能比的。
沈翊牵着她的手,余光一直注视着她,瞧见她的脚步有些拖沓,停了下来,半蹲在她跟前,“上来。”
“什么?”闻姝怔愣地看着他。
沈翊回眸,“我背你回去。”
大庭广众之下,这条街虽人少,也是有人的,更何况河对岸人声鼎沸,虽然夜色浓郁,也怕会被人瞧出他们的身份,传出去不好听,闻姝摇摇头,“不用,我能走,快到了。”
“还有得走,快些上来。”沈翊催促,“不听四哥的话了?”
闻姝捏紧了手中的花灯提杆,看着沈翊的眼神,犹豫了下,到底是顺着他,伏到了他的背上,一只手提着花灯,一只手勾着他的脖颈。
沈翊这下满意,稳稳地背了起来,继续往前走。
“四哥,我重吗?”闻姝靠在他宽阔的肩背上,夏日衣裳薄,她仿佛能感受到四哥后背紧实的肌肉,满满的安全感。
这是闻姝第一次被男子背,连永平侯都没有背过她,人们常言父亲的后背宽广厚重如山峰,可闻姝没感受过。
“重,”沈翊掂量了一下,“像踏雪一样重。”
闻姝心提到一半又落下,嗔了句,“四哥取笑我。”
沈翊背着她,放缓了步子,说:“我在北苑第一次见你时就在想,哪逃出来的难民,瘦成竹竿了,一点也不好看,后来补回来,脸颊上有了肉,才可爱起来。”
小时候的闻姝是真的不好看,面黄肌瘦,又矮又小,所以当闻姝渐渐地长大,出落的越来越漂亮,才叫人这样惊讶。
“小时候吃不好穿不暖,后来吃的好,穿的好,自然就长高长肉啦。”所以闻姝从不后悔那次从台阶上滚下来,疼几个月,换来了之后的好日子。
“嗯,现在想吃什么都可以,多吃点。”沈翊看着她从面黄肌瘦长成了如今的冰肌玉骨,犹如他亲手养大的珍宝,哪舍得给旁人。
“我现在吃的可好了,每日都有燕窝吃。”金丝燕窝是贡品,就是世贤院也少见,从前闻姝见都没见过,如今日日都吃。
沈翊唇角溢出笑,卷入这摊浑水,不就是为了让她过得更好嘛。
“四哥,你瞧,这花灯上有提字呢?”闻姝把猫儿灯在沈翊眼前晃了晃,是一行诗,“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”①
他颔首,“应景。”
他与闻姝在一起,便胜人间无数。
闻姝把花灯转了个面,也有一句诗,“两情若是久长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。”①
“这是秦少游的《鹊桥仙》。”她说。
沈翊脚踩在落叶上,有沙沙声,不知从哪飞来一只萤火虫,扑闪着翅膀,微茫的光照亮了前路,闻姝盯着萤火虫瞧。
沈翊忽然接了她方才的话,“长久我要,朝暮亦要。”
闻姝莞尔,靠在沈翊宽厚的肩上,说:“四哥当真是个贪心鬼。”
“嗯,我贪心。”沈翊笑。
靠在四哥身上,闻姝嘴角不由自主地上翘,隔岸人声嘈杂,此处却夜阑人静,分明只隔了一条定河,却像是隔着牛郎织女的银河。
幸而,她和四哥在一处,不必受分隔之苦。
那夜着实是走得累,后边闻姝靠在沈翊背上睡沉,待马车停在王府门前,她才醒转,从街上买来的猫儿灯挂在兰苑的樱桃树上,一连几日,闻姝心情都十分愉悦。
这日午膳后,沈翊照旧去了书房,闻姝去兰嬷嬷那坐了会,见嬷嬷咳嗽,她便想着得请太医来瞧瞧,因而从兰嬷嬷院里出来,她就去了沈翊的书房。
沈翊的书房设在萏池旁,夏日里安静也凉爽,平日他待客也是在这个院子里,闻姝轻易不踏足,不想扰了他办事。
今日来,才进院子,就见凌盛从食盒里端出来一碗黑乎乎的汤药。
凌盛一瞧见她,神色慌乱,想把药碗藏起来,越发显得欲盖弥彰。
闻姝秀眉一蹙,快步上前,面露肃色,“这是四哥的药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