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7章 杭爱设司(1 / 2)

1067章:杭爱设司(至元四十六年秋杭爱山巡检司设置与管控)

至元四十六年秋的杭爱山,午时的阳光正盛,洒在安置区与牧地之间的空地上——十几名工匠正忙着平整土地,松木杆已竖起三排,勾勒出房屋的轮廓,地面用白石灰画着“办公房”“文书库”“暂押室”的分区线,旁边堆着刚运来的青砖与茅草(从附近村落征集,青砖用于地基、茅草用于屋顶)。通政院汉官张谦(此前参与粮草与牧地管理)手持“巡检司规制图”,正与合丹部草原吏员帖木格长老(曾任部落首领,熟悉牧地)核对:“按图,办公房需长五丈、宽三丈,文书库要防潮,得铺两层木板,暂押室的门窗需装铁栅,你看这样可行?”

帖木格拄着松木杖,弯腰查看石灰线,指尖划过“文书库”区域:“这里靠近溪流,防潮是要紧事,铺木板时再垫一层干草,更稳妥;暂押室别太大,牧民犯事多是小错,太大浪费,够关三五人就行。”不远处,驿站吏员李谦正指挥辅兵搬运文书柜(从叛军物资中修缮,松木制成,柜面刻“杭爱巡检司”字样),见两人商议完,快步走来:“张大人、帖木格长老,萧大人的批复到了——巡检司定名为‘杭爱山巡检司’,由二位共掌,汉官掌文书律法,草原吏员掌部落协调,今日便启动营建,月底前需完成并履职。”

张谦接过批复文书(绢帛制,钤“萧虎印”),逐字细看:“‘督牧地无越界、察部众无异动、解纠纷无积案’,职责很明确。”帖木格则望向不远处的牧地,牧民们正赶着牛羊吃草,孩童在草地上追逐,他轻声道:“杭爱山安稳了,牧民才能好好过日子,这巡检司,就是守着这份安稳。”此时,工匠头目上前汇报:“大人,地基已挖好,青砖够铺办公房地基,茅草还缺两车,需再去附近村落征集。”张谦点头:“让辅兵跟着去,记得按朝廷规矩付青稞,别强征。”

阳光下,工匠们开始砌地基,青砖一块块垒起,辅兵们扛着木板往来穿梭,文书柜已搬进临时搭建的草棚,“杭爱山巡检司”的木牌靠在草棚旁,等待着挂上司署大门的那一天,边疆管控的新序章,正随着砖石的堆叠缓缓展开。

巡检司设置的决策背景与律法依据,是管控合法性的根基——结合杭爱山战后“牧地需督、部众需管、纠纷需解”的实际需求,依元代《百官志》《民政则例》中巡检司设置规制,明确“汉官与草原吏员共掌”的模式,体现元代“因边设司、依规治理”的行政逻辑。

战后管控需求的梳理——那拉珠尔在给萧虎的奏疏中,详细列明杭爱山的管控缺口:精壮迁走后,老弱部落虽安置,但牧地边界偶有纠纷(上月合丹部与别失八里部因羊吃牧草争执);部众流动无登记(有牧民从其他部落迁入,未报官);叛乱残兵可能潜藏(近日有牧民见可疑人员在牧地边缘活动)。“若不设专门机构,仅靠部落首领与元军,管不过来,”那拉珠尔在奏疏中写道,“需设巡检司,专人专责,才能长治久安。”奏疏附上“杭爱山牧地与部众分布图”,标注纠纷高发区与重点管控区。

元代巡检司的规制参照——萧虎批复时,援引《元史?百官志》“草原边疆巡检司,秩九品,设巡检二员,掌巡逻、捕盗、督农牧,需择‘通文牍、知俗情’者任之”,明确杭爱山巡检司为九品建制,设汉官、草原吏员各一员,共掌印信;又依《大元通制?民政》“巡检司需‘建署、置吏、立册’,文书需存档三年,部众需造册,牧地需核验”,确定司署营建标准与核心职能。批复中特别强调:“汉官与草原吏员需‘遇事共商、文书共签’,不得独断,以顺俗情、安部众。”

设司选址的考量因素——那拉珠尔、张谦、帖木格共同勘察选址,最终定在杭爱山南侧“安置区与牧地中点”:东距合丹部牧地五里,西离别失八里部牧地六里,南接元军据点(便于联动),北邻驿站(便于传讯),且地势高燥(避免洪涝)、靠近水源(便于日常用水)。张谦用步弓丈量:“此处东西长二十丈、南北宽十五丈,够建办公房、文书库、暂押室与吏员住处,还能留一块空地当操练场,方便日后训练巡检兵。”帖木格补充:“这里是牧民往来安置区的必经之路,设司在此,牧民办事也方便,不用跑远路。”

决策的传达与动员——萧虎的批复由驿卒快马送达杭爱山后,那拉珠尔立刻召集张谦、帖木格、李谦及部落首领,宣读批复:“朝廷设杭爱山巡检司,是为保杭爱山安稳,张谦掌文牍律法,帖木格掌部落协调,你们需全力配合,不得推诿。”合丹部首领道:“有巡检司管着,牧地纠纷就有人解了,我们愿意配合。”别失八里部首领也道:“若有残兵,也盼巡检司早点抓住,免得扰了牧民。”动员会后,设司营建的消息传遍安置区与牧地,牧民们虽有好奇,却也多盼着能有专门机构解决日常难题。

汉官与草原吏员的遴选标准与流程,需“依能择人、兼顾俗法”——汉官需懂元代律法与文书管理,草原吏员需熟悉部落习俗与牧地情况,通过“推荐-考核-公示”三步遴选,确保两人既能各司其职,又能协同共治,体现元代“边疆选吏,能俗兼顾”的用人逻辑。

汉官的遴选要求与过程——汉官需满足“通蒙古文与汉文、懂《大元通制》、有边疆任职经验”三个条件,那拉珠尔从杭爱山现有汉官中推荐三人:张谦(通政院吏员,参与过牧地划分与粮草管理,懂蒙古文)、王文(粮草官,懂账目却不熟悉律法)、刘安(驿站吏员,熟悉文书却无协调经验)。萧虎派来的考核官(刑部主事)对三人进行考核:考律法(默写《民政则例》中牧地管理条款)、考文书(拟写一份牧地纠纷调解文书)、考蒙古语(与部落长老对话)。张谦三项考核均为最优,尤其调解文书中“依俗调解、依规定论”的思路,获考核官认可:“你既懂法,又知迁就牧民习俗,适合任汉官。”

草原吏员的遴选要求与过程——草原吏员需满足“在部落中有威望、熟悉各部落习俗、无叛乱前科”三个条件,部落首领共同推荐两人:帖木格(合丹部长老,调解过多次牧地纠纷,威望高)、也先(别失八里部首领,善耕种却不熟悉其他部落)。考核由那拉珠尔与部落首领共同进行:考习俗(说出杭爱山五个主要部落的牧地禁忌)、考调解(模拟处理合丹部与别失八里部的牧地纠纷)、考忠诚度(表态是否愿服从元廷管控)。帖木格在模拟调解中,既指出越界牧民的过错,又提议“划出缓冲带共享牧草”,兼顾双方利益,获首领们一致认可:“帖木格长老公平,牧民信他。”

遴选后的公示与确认——遴选结果在安置区与各部落公示三日,公示牌上写着两人的“姓名、履历、职责”,接受牧民监督。公示期间,无一人提出异议,反而有牧民到那拉珠尔处反映:“张大人之前发种粮很公平,帖木格长老调解纠纷也公正,两人共掌,我们放心。”三日公示结束,那拉珠尔正式任命张谦为杭爱山巡检司汉官、帖木格为草原吏员,两人共同领取“巡检司印信”(铜制,方一寸,印文为“杭爱山巡检司印”),印信由两人轮流保管,重大事务需共同盖章。

履职前的培训与准备——任命后,那拉珠尔安排两人进行履职培训:由李谦教帖木格熟悉元代文书格式(如“牧地清册”“部众名册”的填写规范),由张谦向帖木格学习部落习俗(如合丹部忌在牧地砍松、别失八里部忌在溪流洗脏物)。培训中,帖木格对张谦道:“牧民认习俗多过认律法,有些小事,按习俗调解比按律法处罚更管用。”张谦点头:“我懂,咱们以后就是‘律法为纲,习俗为补’,不偏不倚。”同时,两人还共同制定“履职清单”,明确每日、每月需完成的工作,为正式履职做准备。

巡检司署的营建标准与过程,需“依规营建、实用便民”——按元代巡检司署的规制,营建“办公区、存储区、暂押区、生活区”,选用当地易得材料(松木、青砖、茅草),兼顾办公需求与牧民办事便利,体现元代“边疆建署,实用为先”的营建逻辑。

司署的分区规划与规制——司署整体分为四区:办公区(含正厅与议事房,正厅用于处理日常事务,议事房用于商议重大问题,均铺青砖地面,正厅摆两张楠木案几,分别供张谦与帖木格使用,案上放文书册与印盒);存储区(含文书库与粮草库,文书库铺两层木板防潮,内置十具文书柜,分类存放“牧地清册”“部众名册”“调解记录”,粮草库用于存放巡检司自用粮草与处罚没收的青稞);暂押区(含一间暂押室与一间看守房,暂押室装铁栅门窗,地面铺干草,看守房由两名巡检兵值守);生活区(含四间住房,张谦与帖木格各住一间,另外两间供巡检兵居住,院内设灶台与水井,方便做饭饮水)。规划图由李谦按元代司署规制绘制,标注每间房屋的尺寸与用途,经那拉珠尔审核后动工。

营建材料的征集与准备——营建所需松木从杭爱山松树林砍伐(经驿站报备,按“砍一栽二”的规矩,砍伐后补种树苗),共砍伐五十根直径一尺的松树,由工匠锯成木板与木柱;青砖从附近元军据点调运(之前营建据点剩余,共两千块),用于办公区与暂押区的地基;茅草从周边村落征集,按“一斤青稞换十斤茅草”的价格,共征集三千斤,用于屋顶铺设;铁栅由杭爱山工匠打造(用叛军遗留的废铁,共打造四扇铁栅门、六扇铁栅窗)。材料征集过程中,张谦与帖木格亲自监督,确保不强征、不压价,村落长老道:“用青稞换茅草,比之前叛军直接抢好多了,我们愿意卖。”

营建的分工与进度——营建由五十名工匠与一百名辅兵共同完成,工匠负责木工与砌墙,辅兵负责搬运材料与平整土地,李谦任营建总管,每日记录进度。首五日平整土地、挖地基;接下来十日砌墙、立木柱;再五日铺屋顶、装门窗;最后五日做内部装修(铺木板、摆家具、装铁栅)。工匠头目每日向张谦与帖木格汇报进度:“第七日,办公区地基已砌完,木柱已立好,明日可开始铺屋顶茅草。”帖木格去现场查看,见木柱立得笔直,青砖砌得整齐,点头道:“做得好,茅草要铺厚些,冬天才暖和。”

司署标识的制作与悬挂——司署大门外悬挂一块松木牌匾,长三尺、宽一尺,由工匠用红漆书写“杭爱山巡检司”六个大字,边缘刻简化的云纹(元代司署标识常用纹样);正厅内悬挂两幅卷轴,一幅是《大元通制?民政则例》(节选牧地与部众管理条款,用汉文与蒙古文书写),另一幅是《杭爱山牧地分布图》(标注各部落牧地边界与巡检司位置)。牌匾与卷轴均在营建最后一日安装悬挂,张谦与帖木格共同为牌匾揭幕,牧民们围在旁观看,一名老人道:“以后办事,就认这个牌了。”

巡检司的职能划分与协同机制,需“各司其职、共商共决”——汉官主掌律法文书与外部协调,草原吏员主掌部落沟通与习俗调解,明确“日常事务分工、重大事务共商”的机制,避免权责不清,体现元代“边疆共治,权责对等”的管理逻辑。

汉官的核心职能——张谦主要负责四件事:一是文书管理,记录“牧地变动(如新增牧民的牧地分配)、部众流动(出生、死亡、迁入迁出)、纠纷调解结果”,所有记录需按元代文书格式填写,每月汇总一次,上报中都通政院;二是律法执行,依据《大元通制》处理违规行为(如越界放牧、偷盗牲畜),轻罪(如首次越界)予以警告,重罪(如偷盗多只牛羊)则没收部分青稞或短期关押;三是外部协调,与杭爱山驿站(对接文书传递)、元军据点(对接残兵抓捕)、中都相关部门(对接粮草与指令)沟通,确保信息畅通;四是账目管理,登记巡检司的粮草收支与罚没物资,每月公示一次,接受牧民监督。张谦将这些职能写在“汉官职责牌”上,挂在正厅自己的案几旁,时刻提醒自己。

草原吏员的核心职能——帖木格主要负责四件事:一是部落沟通,每月走访各部落,收集牧民需求(如申请扩大牧地、反映粮草不足),向张谦反馈;二是习俗调解,处理牧地纠纷、家庭矛盾等,优先按部落习俗调解(如合丹部纠纷由长老见证、别失八里部纠纷由族长参与),调解不成再按律法处理;三是牧地熟悉,定期巡查各部落牧地,熟记边界标记(木牌、石堆),发现边界模糊及时上报;四是牧民动员,若需组织牧民参与事务(如修补牧地边界、协助抓捕残兵),负责动员部落首领,再由首领组织牧民。帖木格也将职能写在“草原吏员职责牌”上,挂在正厅自己的案几旁,与张谦的职责牌相对。

日常事务的分工协作——日常事务按职能分工处理:牧民来办“部众登记”(如新生儿登记),由张谦负责填写文书,帖木格在旁确认牧民所属部落;牧民反映“牧地纠纷”,由帖木格先了解情况(是否违反部落习俗),再与张谦商议调解方案(依习俗或律法);收到中都指令,由张谦解读指令内容,帖木格负责传达给各部落。两人每日早晨在正厅碰头,交流前一日工作与当日计划,张谦道:“今日要去合丹部巡查牧地,你熟悉路线,你带路。”帖木格点头:“我已跟合丹部首领说好了,他们会在牧地等着。”

重大事务的共商共决——遇重大事务(如处理多名牧民越界放牧、抓捕叛乱残兵、申请调拨粮草),需两人共同商议,达成一致后再执行,且需共同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盖章(张谦用汉文签名,帖木格按手印并画部落标识)。一次,有牧民举报“牧地边缘有三名残兵活动”,张谦道:“需通知元军据点派兵抓捕,我去写传讯文书。”帖木格道:“我让部落牧民帮忙盯梢,别让残兵跑了,咱们分工合作。”最终,在元军与牧民的配合下,残兵被成功抓捕,两人在“抓捕记录”上共同签字,体现共掌的核心原则。

牧地监督的具体流程与方法,需“按册核查、定期巡查”——依据“牧地清册”,通过“日常巡查-边界核验-违规处理”三步,监督牧民按册放牧,及时解决越界纠纷,确保牧地管理有序,体现元代“牧地管控,依册依规”的监督逻辑。

“牧地清册”的细化与使用——张谦将之前的“牧地清册”进一步细化,每块牧地补充“边界标记照片(用木炭画在羊皮纸上)、牧民姓名与牲畜数量、允许放牧的季节”,如“合丹部娜仁户牧地:东到狼纹木牌12号,西到狼纹木牌13号,南到黑水河,北到石灰线,牲畜3羊,春夏秋三季可放牧,冬季需迁至南坡暖地”。清册一式两份,一份存巡检司文书库,一份由帖木格交给各部落首领,牧民放牧时需按清册标注的范围,不得擅自越界。张谦对牧民道:“清册上写得清楚,你们按册放牧,就不会有纠纷,若想扩大牧地,可来巡检司申请,朝廷会勘察后再定。”

日常巡查的频次与方法——巡检司制定“日常巡查表”:张谦与帖木格每月共同巡查两次(上旬一次、下旬一次),每次巡查三日,覆盖所有部落牧地;两名巡检兵每日分片巡查(一人负责合丹部与别失八里部,一人负责混合部落),每日记录巡查情况(是否有越界、是否有残兵、牧草长势)。巡查时携带“三件工具”:步弓(丈量越界距离)、“牧地清册”(核对边界)、木炭笔(在羊皮纸上记录问题)。一次巡查中,巡检兵发现别失八里部一名牧民的羊,越界吃到了合丹部的牧草,立刻记录“别失八里部也先户羊5只,越界3丈,日期十月十二”,并让牧民赶着羊返回自己的牧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