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(1 / 2)

余令带着战获回来了。

六百多匹马,六百多匹的马背上还驮着六百多头死羊。

如果不是害怕被人堵在草原回不来,余令甚至想把他们的羊群赶回来。

这个想法很诱人,也很危险。

进入城里之后余令开始算账,通过各小队长统计上来的火药用度,余令吸了口气,打仗太烧钱了。

二百两银子不见了......

余令现在就在想这些马能卖多少钱。

如果战马卖不上钱,余令决定下次如果再做这个活的时候就仔细点,把尸体聚在一起后慢慢的挑拣。

这一次做的有点粗鲁。

钱谦益围着战马转了一圈后脸色有些不自然。

马背上驮着被敲死的羊,在羊的上面还盖着一层又一层的羊皮衣。

望着那脏兮兮都要包浆的衣裳。

钱谦益脑海里已经自动生成了一幅画。

在草原的某个地方,一个部族被余令所灭,余令把所有人聚在一起,把那些人的衣裳全部扒了下来。

钱谦益其实只猜对了一半。

在草原,能穿一张上等羊皮衣衫的那都是青壮,其余的人是不可能穿这么好的羊皮的。

就跟在大明一样......

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麦子面馒头的。

大明百姓以为草原人顿顿吃羊肉,草原人以为大明人顿顿吃麦子面。

青壮身上的好皮衣余令的确全部扒了下来,这一点钱谦益猜得一点没错。

他唯一没猜对的就是余令还做了别的。

余令把砍下了所有人的脑袋,摆了一个小山。

人数太小,算不得京观。

可夸功的行为又不能不做,这年头做事要么不做,要么做就直接做绝。

谈不上残忍不残忍,余令想的很明白。

如果自己输了……

他们也会毫不客气的拿走余令身上的盔甲。

从他们背信弃义坑死马林将军的那一刻起,这件事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了。

他们做的这事比余令更过分。

所以,礼尚往来就更好。

“凉凉君,知道你不喜欢俗物,这一颗宝石你别嫌弃,这是从首领头上摘下来的,你拿着,当个镇纸也挺不错的!”

钱谦益接过去了。

他这一生已经不缺钱了,但这种东西他知道他得拿。

余令的心意不能辜负,这也是将士们的心意,这也是军里一条不成文的规定。

“会有人说你擅起边关之祸!”

余令毫不在意,一边卸甲一边看着钱谦益笑道:

“凉凉君,炒花已经和建奴成了联盟,这个事他们不知道么,对了,让你为难么?”

钱谦益笑了笑,淡淡道:

“一群鸹貔!”

在这个时候,钱谦益不想去争论什么擅起边关之祸。

这个由头,只要和外族不和,这个罪名可以安在任何守将的头上。

这个时候余令不能倒。

钱谦益非常清楚自己是和余令在同一条船上的,别人说余令,也就是等于说他。

在辽东,余令就算把天捅破了,那也是他跟着余令一起搞的。

“任翰!”

“学生在!”

“去打听一下擅起边关之祸这个是谁说的,问出来后直接拿着我拜帖去找巡按大人,这么有能力的人呆在这辽东屈才了!”

钱谦益深吸一口气笑道:

“沈阳城那边事多,骄兵悍将也多,我以翰林院的名义举荐他去沈阳吧,多事之秋当破格取才之!”

余令闻言搓了搓脸。

文人果然是杀人不见血,就跟那姜槐道一样。

大义在我,为你好也是我,你若不做,那就是不给脸了。

因为,我是在为你好啊!

余令觉得这个事情好玩,见这个叫做任翰的学子要走,余令大方道:

“跑腿辛苦,一会儿自己去牵匹马吧!”

任翰笑了。

他本是翰林院的一小吏,平日的工作就是端茶倒水整理各种书籍,日子不说多好,凑合一下能过。

他是年轻人,他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喜欢马,喜欢好马。

一匹战马,没有任何年轻人能拒绝。

他在翰林院工作,这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,别看是小吏,出门在外大家见了都是以礼相待。

可俸禄不怎么高。

月俸禄三两银子左右。

在京城,一匹河州马的朝廷售价为?十两银子,这个价格其实不高,但这个价格很多人买不到。

至于西域马,草原马……

这两个地方的马就更贵一些,官方售价为?十五两银子左右。

这个价格同样买不到,和你有钱没钱关系不大。

朝廷的售价是这些,不代表你可以买得到。

余大人带回来的是战马……

战马的价格就不是十几二十两的价格了,马也是分等级了。

战马虽然不是宝马,但好东西它就是好东西的,是改变不了的。

如今,自己圆梦了,还是战马!

任翰喜滋滋的走了,他决定,为了这匹马,为了余大人的大方,他也要把这事办的漂漂亮亮的。

躬身离开后他朝着军营走去。

营地里,徐大树唾沫横飞。

在出发前还有些畏战的他,如今像是换了一个人,很是大方的让人看他的战获。

一大坨金子。

朱大嘴是个识货的。

他虽然不知道金子能卖多少钱,但那么一大坨,朱大嘴觉得徐大树这狗日的发达了,娶媳妇的梦不是梦了。

“我就不懂了,这金子怎么就落到我的头上了……”

王辅臣知道金子为什么落在他的身上,草原部族逐水草而居,贵重物品需要随身携带,以便迁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