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“我愿意。”(1 / 2)

孤儿区 顽山行七 2236 字 4个月前

第54章“我愿意。”

这天去医疗室前,季方允忽然想起,自己有几天没瞧见双胞胎了。他总这样,在眼前时嫌他们闹腾,不在眼前又好奇两人在忙活什么。

于是,他半路转向,先去了两人房间,意外的,向来大敞的门紧闭,推门进去一看,也没见着人。按他俩的性格,不会起这么早。通讯器联系他们,也提示无应答。

那两人的踪迹人类不好琢磨,季方允也没多想,转头去医疗室陪狄音。

他前脚进门,忠姨爽朗的笑声后脚也跟进来。他扬手给季方允打了个招呼,先走到医疗舱旁,“儿子,这两天感觉怎么样?”

为保留断裂大半的原肢,狄音必须全天呆在医疗舱内,他面向忠姨,目光却又不经意移向季方允,冒出些笑,“挺好的。”

那细微的表情全落在忠姨眼里,他心知肚明,却故意道,“你是挺好,照顾人的可就累了,等你好了,可得好好感谢人家,知不知道?”

之前,季方允总跟在狄音屁股后面,就那股劲儿,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求爱。他的喜欢明目张胆,不遮不掩,背后偷摸等着看好戏的却不少,毕竟,狄音在学校,向来是让人敬而远之的那个。后来,他对季方允的态度缓和,又随着相处,感情萌探,但也始终没有表示什么。

可在忠姨这里,狄音认定了季方允,就像是摆在明面上的事儿。初始闹得大打出手,等真的心意相通了,反而默契地心照不宣,不知比那俩难缠的小子省心多少。

他们身后,季方允正给狄音准备早餐,一听这话,立刻卖乖,“哎哟,瞧你说的忠姨,这不都应该的吗,别说他了,等你上年纪了不爱动弹了,我还得照顾你呢!”

这话听着舒心,忠姨真心实意地乐,冲狄音挑挑下巴,“行啊,我这还跟你沾光了。”

狄音垂眸没说话,耳朵尖儿却快速蹿红。他想着说些什么带过话题,刚擡眼,却看见忠姨一下子消失,紧接着医疗舱下就传来痛苦呻吟。

“……你别动!”听见声响,季方允第一反应就是阻止狄音起身,他扔下手里的东西快速跑来,扶住跌倒在地的忠姨,查看情况。

忠姨双手紧紧压着胸口,脸在瞬间胀得紫红,呼吸错乱地瘫坐于地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,模样痛苦极了,且迟迟未能缓解。

狄音靠在医疗舱门上,一眼看出问题所在,面色瞬时惨白,“心脏……”

闻言,季方允立刻去看忠姨的外置盒,外置盒里,心脏外表并无异常,但机械运作的声响很明显,他从未见过这种状况。

他生怕狄音离开医疗舱前功尽弃,再次强调不能乱动,然后咬着牙,将身高近一米九的忠姨搀起,连拖带抱地弄进了另一台医疗舱。

因有信息记录,扫描检查很快,扫描结束,舱内自主开始治疗,注射辅助药物,让其沉睡。

看着面庞渐渐平缓的忠姨,季方允才稍稍松了口气,转身问狄音,“忠姨的心脏状态经常不稳定吗?”

狄音点头,“需要定期更换零件。”他不由皱眉,“更换周期应该在两个月后的,使用时间缩短了……”

季方允即刻迈腿,“在哪里,我去拿。”

狄音面色凝重,“没有储备,这种零件的型号很老旧,现知有余量的只有医院,按以前的惯例,会通过博物馆和医院定期交换,和医院有直接交集后,还没商讨过这件事儿。”

“医院……”季方允喃喃念叨,心中暗觉不太妙,“忠姨这种状况,药物只能缓解痛苦,我们没有条件供他深度休眠,时间久了绝对撑不住,必须尽快拿到零件。”

学校端了殡仪馆,这样大的阵仗,医院不会听不到风声,但医院不一定知道,学校有能力读取山魈的记忆,那么以拜尔斯的角度来看,他可以继续做一位无辜的旁观者,无需和学校撕破脸。

但这个预想,要一切猜测都落定,才能成立。

季方允思忖着,“我们联系医院,只提交换意向,先探探口风,既然有先例在,他们应该也不会觉得奇怪?”

“哥不在,我又……”狄音下意识摸上自己的断肢。

“有我啊!”季方允趴到舱门上,冲他笑弯眼睛,堵住狄音即将出口的话,“我会先知会余昼的,现在就去!”

人撂下这句话就跑了,狄音心下着急,却帮不上任何忙,躺在密闭的空间中,齿尖来回磨蹭着嘴唇,在心焦和不安中失神。

与此同时,另一边,余昼和支恰刚刚到达斗鱼池。

二十多天的光景,物是人非,整个斗鱼池,荒败得犹如从未有人停留。无人清理,植物以最快的速度占领了这里。

两人下了车直奔斗鱼走廊,那被el曾细心安置的场景,早已看不出原先模样,被绿色层层覆盖,只剩玻璃碎片,偶尔在缝隙中折射出黯淡的光。

本应停留在这里的el,也不见了踪影。

之后,两人找遍整个斗鱼池未果,在几百米外的杂丛中,找到了尸骨。她和众多死去的伙伴一样,被野兽拖拽啃食过,又被弃置荒野。

他们凭着衣物和头发,确定了el,将她带回她的房间,想了想,又来回几次,搬回了所有能找到的尸骨。

随后一把火,点着了昔日的斗鱼池。

两人靠在车边,看着火光直冲天际,植物蜷缩哀嚎,热息扑来,面无表情。

好一阵后,余昼忽然起身,从裤子口袋摸出个金属外壳的方块,灰黑色,半个手掌大。他低头摆弄着那东西,开启后偏头问支恰,“你最喜欢什么颜色?”

支恰扫了那东西一眼,不同型号的爪针藏在外壳下。一只机械纹身虫。

余昼对上他的目光,耸耸肩,“el房间拿的,做个纪念喽,你最喜欢什么颜色?”

支恰确实思考了一下,但没想出来。

余昼接着又问,“那你觉得,身上最重要的部位是哪儿?”

支恰,“脑子。”

“纹脑子上……好像有点儿困难吧。”余昼阅读着屏幕上的疼痛等级,“最疼的地方原来是脑袋啊……行,就这儿了,要个白色的。”说着他将机器举到支恰面前,勾起嘴角,“签个名儿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