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皓旸不是凶手的疑点二:伪造证据中的致命破绽
1、“残留气息”的破绽—过于完美的模仿:
现场残留的“金属性气息”被指认与张皓旸的功法相似,但这恰恰是最大的疑点。高明的功法气息如同指纹,虽有相似,但绝不可能完全相同,尤其是融合了五行顶级功法的张皓旸,其仙力特性应是独一无二的混合体,蕴含五行、雷霆、吞噬、剑意等多种特质。现场残留的气息却“恰好”只模仿了其中的金属性部分,而完美避开了其他所有特质,这显然是有人刻意为之,企图将调查方向引向张皓旸,反而暴露了伪造证据的痕迹。
2、“衣角”与“玉佩”的低级错误—刻意栽赃:
衣角:一个能瞬间制服并吸干玄仙级弟子、且心思缜密到能抹去大部分痕迹的凶手,怎么可能在杀人后,偏偏愚蠢到让受害者死死攥住自己的一截衣角?这简直是生怕别人找不到线索。这完全不符合冷血凶手的行事风格,却完美符合“制造证据”的陷害逻辑。
玉佩:丢失的玉佩出现在第二现场,更是画蛇添足。若张皓旸是第一现场的凶手,他已在赵明处留下了“衣角”这个“证据”,为何还要在犯下第二桩案子时,特意再留下一块更具个人标识的玉佩?这无异于自报家门。唯一的解释是,陷害者觉得一个证据不够“铁”,于是贪心地又追加了一个,反而露出了马脚。
理由三:无法伪造的“不在场证明”核心证据
人证证词的明显漏洞与利益关联:
高度一致性:苏沐白、雷烈及另外几名弟子的证词高度统一,时间、地点、人物描述都过于完美,像是事先沟通好的。真正的目击证词通常会在细节上存在些许出入。
强烈的利益关联:苏沐白和雷烈在案发前刚刚招揽张皓旸被拒,并当场表露过不悦。他们具备充分的作案动机—即报复和清除这个不愿被掌控的天才。他们的证词可信度极低,极大可能是伪证。
目击的模糊性:其他弟子所谓的“看到背影”、“感知到类似气息”等证词,在无法具体锁定身份的情况下,证明力非常薄弱,完全可以被真正的凶手利用。
理由四:案件背后隐藏的更深逻辑
1、真正的凶手必然另有其人:综合以上疑点,可以推断出真凶的特征:
具备模仿他人功法气息的能力或法宝。
对宗门内部环境、弟子动向非常了解,如谁新得了宝物?
有能力在不触发警报的情况下潜入洞府或引诱受害者至偏僻地点。
其作案的真实目的,可能不仅仅是夺取那两件宝物,更深层的目的是借刀杀人,除掉张皓旸。
这一切都指向一个熟悉张皓旸、且与他有旧怨或利益冲突的内部人员或其指使的势力。
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:
张皓旸是被冤枉的!
罗毅目光锐利如剑,扫向苏远山、雷震岳以及执法长老和二长老。
罗毅目光锐利如天剑,扫过高台上面如死灰的苏远山、雷震岳,以及刚刚赶回、手持数枚玉简的执法长老刑律和二长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