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文钟痛失爱子,整日酗酒买醉,心里对李咏春几人恨之入骨,恨不得把他们大卸八块也难泄心头之恨。
经过一段时日的彻查,探子匆匆来报,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。
“小的打听到了,那群凶手并不是二熊村的人,听说是外来客。
他们经过二熊村的时候,还收服了两头吃人心脏的黑熊精。”
余文钟得到可靠的情报后,眼神一亮,不由得心生一计。
“好啊,他们果然来路不明,居然是外来客。
我们这里向来隐蔽,他们是怎么找来这里,来这里又有什么目的性呢?
不行,事关重大,我得赶紧写封奏折上报。”
说罢,便匆匆忙忙的奋笔疾书,还添油加醋的带上几笔。
这回,说什么都得将李咏春几人置于死地!
李咏春带着众人终于抵达了清丰县,这里看上去繁荣昌盛,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
两侧的街道琳琅满目,卖着各种珍奇古玩,还有服饰,首饰之类的,充满了民族风情。
李咏梅最喜欢那些小玩意儿,一头扎进了摊铺里,看着那花花绿绿,品类繁多的首饰就走不动道了。
“哎呀,这支发簪好好看,上面还挂着流苏。
还有这串手镯,色泽光滑,一点杂质都没有,看上去很典雅。”
敖霜也被这些花花绿绿的小东西吸引住了,精挑细选,爱不释手的往身上戴。
“这串好像是贝壳项链,摸上去手感还不错,还有这串珠子亮闪闪的,戴起来很别具一格。”
凤红羽则相中了旁边那家摊铺的衣服,款式繁多,五颜六色,无论是品质还是外观都比自身这套粗布麻衣好很多。
“我们好不容易来到清丰县,倒不如多买几身像样的衣服穿。
总不能穿着身上这套粗布麻衣,前去参加选美大赛吧?这也太掉价了。”
此言一出,立马迎来李咏梅和敖霜的纷纷赞同。
“是啊,我们多买几身漂亮的衣服穿,然后再买一些首饰搭配,绝对能艳压群芳。”
“我们本身就天生丽质,底子又好,稍稍加以打扮,绝对能惊艳四座。”
孙小二,熊小三,熊小四,马小五虽然不懂首饰,但也被各式各样的种类吸引住了。
它们好奇的拿起各种首饰,管他三七二十一,全都往身上戴。
叮叮当当,走起路来非常吵。
李咏梅,敖霜,凤红羽被它们滑稽可笑的样子,逗得前仰后合。
“哈哈哈,你们四个在干什么呀?哪有你们这样戴首饰的?”
“你们是来搞笑的吗?谁教你们把项链当抹额戴的啊?”
“噗哈哈哈,你们为什么要把手链戴在脚踝上?不行了,我快被你们给笑死了。”
李咏春见它们长得五大三粗的,身上还挂满了首饰,都快变成人妖了。
“行了行了,你们就别跟着瞎凑热闹了。
就你们这样不像是去参加选美大赛,反而像是去参加选人妖大赛。”
此言一出,再次迎来三女的捧腹大笑。
孙小二,熊小三,熊小四,马小五却毫不介意,依旧臭美的欣赏自己的杰作。
“主人,俺老孙又不参加选美大赛,就是单纯的好奇而已。”
“是啊是啊,以前我都没有见过这些,所以想试一试。”
“主人,我打扮成这样感觉也挺漂亮的啊。”